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来源:学问馆 本文已影响2.11W人
来源:学问馆 本文已影响2.11W人
自愿原则
2.最大诚信原则
3.保险利益原则
(1)主体: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2)构成要件:必须是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即合法的利益;必须是经济上的利益,即可以用金钱估计的利益;必须是可以确定的利益。
(3)《保险法》第12条第1款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4)《保险法》第12条第2款规定,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5)特别注意《保险法》第31条规定(与旧法相比有调整)
《保险法》第31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①本人;
②配偶、子女、父母;
③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④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新增)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4.近因原则
造成保险标的损害的主要的、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即属近因。只有近因属于保险责任,保险人才承担保险责任。
字体设计的基本原则
订立合同的四个基本原则
职场女性着装的基本原则
养老保险专家解读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新算法
职业设计的基本原则
家财保险投保的三大原则
人际交往的基本原则
平安财险保险信用保证保险事业部渠道销售主任基本工资是多少?
销售谈判的基本原则
劳动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
盘点投资人的基本原则
简历制作的基本原则
股票买入的基本原则
通用的理财基本原则
标志设计的基本原则
关于职业着装的基本原则
简历的基本写法及原则
冬至遵循的3个基本原则
保险公司基本法的演讲稿
优秀网页设计的基本原则
投资成功的基本原则
职业着装的基本原则
诚信原则的基本要求
职场男士着装的基本原则
2016保险代理人考试重点:《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