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教师评选活动方案(汇编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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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秀教师评选活动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一、参与范围
全镇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
二、目标任务
要通过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以“创一流服务、做发展先锋、让群众满意”为目标,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争创文明行业、满意窗口和示范岗位,强化素质,注重技能,全面提升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人们群众真切感受到创先争优带来的变化、气象,真正将创先争优活动打造成群众满意工程,推动全镇争创工作再上台阶。
三、主要内容
(一)公开服务承诺。各单位要根据自身的服务职能和岗位特点,广泛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制度上墙,设立群众意见箱,接受监督。要结合岗位实际推行党员承诺制,党员挂党徽、亮身份,挂牌上岗,抓好提诺、定诺、践诺等环节,强化责任意识,深化公开承诺。设立党员责任岗,健全完善党员志愿者队伍,开展党员奉献日等活动,促进我镇社会和谐。
(二)开展素质培训和服务竞赛。结合建党周年广泛开展党员党史教育和思想作风建设活动,强化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提升党性修养和职业道德。加强业务知识及政策法规培训,引导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创服务理念,规范服务流程。
(三)组织社会评议。深化领导点评,突出领导的指导性、带头性,注重点评的针对性、实效性。开展群众评议,明确评议主要目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制作“基层党组织群众满意度测评表”和“党员个人群众评议表”。推行社会评议和承诺兑现相结合,在开展评议过程中,结合党员是否较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否及时兑现承诺等进行评议。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镇党委根据统一部署,深入调查研究,制定《镇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全镇动员会,部署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工作。镇各相关单位分别结合行业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力求做到要求具体、任务明确、责任到人、考核到位,及时召开动员大会。
(二)集中推进阶段。各有关单位突出行业特点,制定本单位的争创主题和具体的争创目标,开展富时代精神、具行业特色的争创活动,推动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镇领导班子成员建立基层服务窗口联系点,及时开展点评,加大指导力度,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基层单位的困难和问题。
(三)评议表彰阶段。镇党委创先争优工作小组将在全镇广泛开展定向测评和社会调查,结合党员自评和群众评议,集中表彰一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组织有活力、工作亮点多、活动出成效的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和党员示范岗。各相关单位要创机制,详细制定考核办法,认真做好评议和内部考核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保证,狠抓落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分类指导。各相关单位分别明确特色鲜明的活动主题,把握行业特点,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服务对象的'不同需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整改薄弱环节,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现活动的有序推进。
(二)坚持党群共建。以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带动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广泛参与,努力发挥群团组织联系群众的优势,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形成党群共创、比学赶帮超的生动局面,达到凝聚合力、提升活动成效的目的。
(三)树立争创典型。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争创活动的成功经验,选树一批群众看得见、体会得到的先进典型。镇里将适时召开现场会和推进会,营造浓厚的争创氛围,让争创过程成为争当典型、宣传典型、学习典型的过程。
(四)注重活动成效。各有关单位在争创活动中,要从工作实际出发,注重将主题实践活动融入到日常生活中,融入到实践中,把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效体现到推动工作上来,真正让群众得实惠。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快我校教师专业化成长的步伐,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行政会研究,报理事会批准,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骨干教师评审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
2、学校成立骨干教师评选监察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
二、评选办法
1、成立学校评选校级骨干教师评审小组并制定评选方案和管理办法。
2、公布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和管理办法。
3、教师自荐,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评审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按照评选条件,通过定性初选和定量考核,结合教师日常工作情况,确定校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候选人名单,交监察组审核。
5、公示评选结果。
三、评选对象
教龄满1年以上、校龄满1年以上的一线教师。
四、评选条件
(一)定性描述
1、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模范履行教师职责,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较高的专业技能,在本专业的.教育教学中能力较强者。
3、在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成绩显著:
(1)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有自己的教育和教学特点。在教育教学中能够充分体现课改的新理念,教育教学成绩在同专业或者相类似岗位的群体中领先。
(2)在教研组中起带头、引领和示范辐射作用。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教育科研中勇于创新,认真撰写教学反思和科研论文,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在市级及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过教育科研成果(论文)或教育科研成果(论文)获市级及以上奖励。
(4)承担过区级以上公开课。
(5)有能力承担校本课程。
(6)积极参加学校、省市区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
(二)定量考核
以分数的形式呈现,同学科同组别,根据学校的要求和申请人得分情况,择优入选。以下各类加分,只限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举办的,各种加分就高计分,不迭加,不累计。
五、校级骨干教师的职责
1、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大局意识、服从意识,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交付的各项工作和临时性任务。
3、教学成绩突出,带头“争一保三”。
4、任期内:
(1)每学年完成一次公开课(校级或以上)。
(2)每学年完成一篇教育教学方面的论文。
(3)积极参与一项校级及以上的课题研究工作。
(4)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含教育教学管理岗位)。
(5)服从学校校本课程的安排。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校级骨干教师”称号。
(1)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后果者。
(2)当学年请假累计达二十二个工作日以上者(含病事假)。
(3)由于工作懈怠或因主观原因,给学校声誉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
(4)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工作上有重大失误者。
(5)教育教学质量由于主观原因有明显滑坡者,学科教学中心城区排名,居于前三分之一之后者,或教育教学效果明显不如同组别的非骨干教师。取消其“校级骨干教师”称号。
凡被消其“校级骨干教师”称号的,两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
七、校级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1、原市级以上骨干教师自然为校级骨干,不参评。
2、校级骨干教师与岗位聘任、职称评定、绩效工资等挂钩。
3、本届校级骨干教师的任期以教师本人的合同期为限。
4、建立校级骨干教师考核制度,校级骨干教师的考核工作结合教师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5、骨干教师一年一评,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受名额限制。
6、今后校级以上的骨干教师的推荐人选原则上从校级骨干教师中产生。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门禁卡管理,保障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此规定。
二、适用范围:
集团本部正式员工。
三、具体规定:
1、管理职责:
办公室主要负责门禁卡办理、登记、退卡等工作。
2、门禁卡的`办理与补办:
发卡:由办公室统一发放。
发卡手续: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并由新员工在《门禁卡发放记录》表上签字后领用。
补卡:门禁卡在个人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或遗失等情况时,应立即向办公室说明情况。
补卡手续:因人为损坏或遗失者,由本人提出补卡申请,部门负责人确认后,缴纳制作费100元予以补办;因正常使用期限到期或公司程序问题导致门禁卡不能使用,由本人提出补卡申请,部门负责人确认后,缴纳工本费10元予以补办。
退卡:员工离职时,将门禁卡退还办公室,如离职时门禁卡丢失的,收取200元费用。
3、其他
办公楼大厅服务员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各部门办公场所,经联系有关部门确实同意外来人员进入相关办公室的,经登记后,可以使用大厅员工门禁卡为其开门,并告知具体办公室位置。
大厅服务员门禁卡可以为办公楼临时员工开门,方便临时员工出入办公楼。
四、门禁卡的使用及处罚:
1、门禁卡仅限本人使用,应妥善保管,不得由其他人代打卡,一经发现由他人代打卡,持卡人、代打卡人各罚款100元,当月员工考核分别扣罚10分并分别在本年度记过一次,所在部门负责人当月员工考核扣罚5分。
2、门禁卡要求工作时间内都要佩戴胸前,办公室不定时检查,发现一次未佩戴扣罚50元,当月员工考核扣罚5分,所在部门负责人当月员工考核扣罚2分。
3、新入职员工要在纸质签到卡上签到直至办理门禁卡为止。
4、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打卡的,需向办公室说明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师德师风建设,激励广大教职工在教学、科研、医疗、管理及服务等岗位全面育人、全面服务、为人师表、建功立业,经研究决定,学校将每两年表彰奖励一批在学校各方面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表彰项目
第一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二项:“十佳奖”:
十佳师德奖、十佳教师传帮带奖、十佳教师公共服务奖、十佳青年教师教学奖、十佳关爱学生教师奖、十佳辅导员奖、十佳医德奖、十佳管理服务奖、十佳教学辅助人员奖、十佳后勤服务人员奖。
第三项: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奖。
各单位要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十佳奖”的评选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统筹考虑。
二、评选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
3.奖励优秀,调动各单位和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完善长效机制。
三、评选名额
1.全校表彰奖励先进集体15个,先进个人100名(其中优秀教师50名,优秀医务工作者25名,优秀教育工作者25名);
2.“十佳奖”各表彰10名;
3.“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奖”表彰10名。
四、评选条件、范围及办法
(一)基本条件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十佳奖”及“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奖”必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师德高尚,求真务实,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奉献,出色履行岗位职责;
3.在“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服务”的育人新理念的指导下,坚持以学生为本、经常把育人工作放在第一位,并贯穿教书育人的始终;
4.关心学生,爱护学生,主动搭建与学生交流沟通的平台,经常深入学生,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心理状况,善于开展有效工作,积极主动解决学生学习、生活和心理上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化解矛盾,师生关系融洽,学生评教成绩优秀;
5.无私奉献,积极为校院两级的改革、发展和建设献计献策,主动参与校院两级各类活动,兼职承担校院两级各类工作,热心为师生服务,参与、关心校、院两级公共事务,受到广大师生的广泛赞誉;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的、近两年发生教学事故的、损害学校和集体利益等行为的不能参加评选。
(二)各“十佳奖”及“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奖”的评选具体条件、范围及办法见附件2~8。
(三)评选范围
1.各单位可参加先进集体的.评选;原则上我校在编在岗每年年度考核取得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教职工个人可参加先进个人的评选。
2.从事教学、科研、医疗卫生的人员参加优秀教师或优秀医务工作者的评选;党政管理人员以及为教学、科研、医疗卫生服务人员及科技产业的人员参加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
(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先进集体
(1)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工作有朝气,创新意识强,作风扎实,密切联系群众,近年来单位的各项工作取得较大的进展。
(2)规章制度健全,科学管理及民主管理作用发挥得好。
(3)在教学、科研、医疗、科技产业、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管理等项工作中成绩突出,完成了学校的任务且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或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4)顾全大局,在维护国家、学校利益方面成绩突出。
2.先进个人
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及医疗卫生、科技开发、企业发展、抗灾抢险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推荐评选优秀教师、优秀医务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关心学生全面成长,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教书育人,培养优秀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2)积极主动承担教学任务,完成或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在刻苦钻研业务、严谨治学、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3)在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图书、网络建设、学科及专业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4)在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及研究生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
(5)积极主动承担各项科研任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获得国家各种奖励,在开展横向联系、推广应用科研成果、进行科技开发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医疗诊治技术精湛,医德医风良好,在医疗工作中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并能积极运用新技术,成绩显著,得到同行与病员的好评。
(7)在优化学校育人环境,搞好生活后勤服务、增产节约、增收节支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8)在保护国家公共财产及人民生命安全中见义勇为,在维护学校安定团结、保障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爱校、护校中事迹突出。
(9)在校办工厂及企业生产中为学校作出了突出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10)全心全意为学校教学、科研、医疗和师生职工服务,勤政廉洁,在党政管理、后勤服务、实验室管理、图书与网络保障体系等工作中坚持服务育人、管理育人并取得突出成绩。
(11)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优秀者应优先推荐。
(五)评选程序及申报材料
1.候选人采取单位推荐、本人自荐及其他教师或学生推荐的方式产生。由本人自荐及其他教师或学生推荐的方式产生的候选人需由本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签署意见。
2.各级单位可自愿申报先进集体,申报以学院、业务实体、机关党委或党总支为单位(机关部处由机关党委)统一归口申报,校“评优领导小组”对申报和推荐到学校的单位组织集体答辩,每个单位进行10分钟汇报,最后由校“评优领导小组”考核评定。
3.先进个人的推荐以学院(单位)党委(直属总支)、机关党委、后勤党委为单位组织,按分配名额推荐。
4.在推荐过程中,各单位要认真把关,为确保评选工作公正性和透明度,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师生职工的意见,并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5.各单位务必按规定的时间完成各项候选人的评选和公示工作及对先进集体的推评工作,并将推荐出来的先进集体,公示后的先进个人候选人材料报学校人事处。
6.学校召开评优领导小组会,对先进集体进行评定,对先进个人进行认定。
(六)学校评优领导小组
组长:校党委书记校长
常务副组长:校党委常务副书记主管人事工作副校长
副组长:其他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成员: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学院负责人代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
五、奖励及表彰办法
1.对评选出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十佳奖”和“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奖”,学校将召开表彰大会给予奖励。每双年在教师节前夕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每单年进行“十佳奖”的奖励表彰,其中“十佳关爱学生教师奖”、“十佳辅导员奖”在年末进行表彰奖励,其余“十佳奖”在教师节前夕表彰奖励;“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奖”每年评选一次,在年末进行表彰奖励。
2.学校在校刊、宣传橱窗、校园网及学校电视台上广泛宣传受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十佳奖”和“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奖”获得者的先进事迹。
3.先进集体15个,每个单位奖励5000元。
4.先进个人100名,每名获奖者奖励1000元。
5.各类“十佳奖”共100名,每名获奖者奖励20xx元。
6.“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奖”共10名,每名获奖者奖励20xx元。
7.获得“十佳奖”的教职工,在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育职员岗位聘任、宝钢教育奖、各级教学名师奖、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奖等项目的评选中,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推荐。
六、其他
未尽事宜,由学校评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一、表彰奖励对象
(一)三年一度的表彰奖励分三类:
1.教育工作典型(优秀教师、名师、师德标兵、优秀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
2.教育质量优秀单位(1-3所学校)。
3.尊师重教先进单位(部门单位、乡镇街道、企业、社会团体)和先进个人。
(二)六年一度的表彰奖励增设“教育功勋奖”,奖励1-3人。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教学理念创新,积极承担学校的公开课、示范课等,在教学改革、教材选编、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师德高尚,热爱学生,教育教学行为规范,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深受学生爱戴。
4.在同等条件下,农村学校教师予以优先考虑。
(二)名师评选条件
1.德艺双馨,学生满意,同行认可,社会公认度高。热爱教育工作,爱岗敬业,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育教学的行家。
2.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教学富有特色。精通业务、严谨治学,业务水平、教育教学质量在区域内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教育教学工作实绩特别突出。
3.注重个人专业发展,坚持读书学习,积极参加各项培训并获得相关合格证书。撰写的本学科论文2篇以上获市级奖或3篇以上获区级奖;教研员需提供省级以上正式刊物公开发表教育理论论文1篇以上,主持区级以上课题至少1个,每年在区级以上作专题讲座至少1次。富有团队、合作意识。在区域内发挥引领、示范、辐射作用。积极参与校本培训工作,辅导青年教师且有成效。
4.必须为教学一线教师,并已获得“区骨干教师”称号。近5年,曾获得过区级及以上综合表彰(市级单项奖励),至少有1次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近5年来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比武至少获奖1次。参评幼儿园名师人选必须为全区幼儿园教学能手,参评职业学校名师人选必须为“双师型”教师。
(三)师德标兵评选条件
1.能模范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遵守师德师风行为规范方面表现突出,师德高尚,具有特别感人的事迹和独特的人格魅力,在全区教育系统具有标杆作用。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热爱学生,重视学生素质教育与品德教育,从教行为规范。
3.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中表现突出,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具有极强的示范带头作用。
(四)优秀校(园)长评选条件
1.担任正副校(园)长5年以上(含5年),并取得校(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德高尚,廉洁公正,作风民主,具有团结协作精神,深受学校教职工的信任和赞誉。任校长期间,个人曾获区级及以上综合表彰。近5年,单位及本人的年度绩效考核,至少有1次以上被评为区级优秀。
3.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理念先进,积极开展校本研训并取得显著成效。坚持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管理改革,教育教学形成特色,管理实绩突出。教育教学质量在区域内同类学校中居于领先位置。
4.所主持工作的学校办学行为规范,本人及学校无违纪违规行为。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安全设施完善,近5年学校未发生较大的安全责任事故。
5.关心教师专业发展,为教师的培养培训建立了制度,并予以落实。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改善,教学设施较完备,能运用现代技术手段进行教学,有效推动教育信息化工作。
(五)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刻苦钻研业务,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奉献精神强。
2.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工作积极主动,勇挑重担,尽职尽责,能创造性的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在教育管理和学校建设、为教学服务方面成绩显著,得到教职工、学生、家长的充分认可。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能顾全大局,协作互助,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出突出贡献。
4.从事教育行政管理工作5年以上,且所承担的工作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检查或年度考核评估中成绩突出。3年内年度绩效考核必须有1年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5.在同等条件下,长期扎根农村学校的教育工作者予以优先考虑。
(六)教育质量优秀单位评选条件
1.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方面对全区有示范引领作用。
2.教学成果特别丰富,教育质量提高幅度大,或办学特色十分鲜明,社会和业内专家评估认可度、满意度高。
(七)“教育功勋奖”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拥有比较先进的教育思想与理念,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实事求是,在资阳区从事教育工作年限至少20xx年以上的教育工作者。
2.在改善办学条件、推进教育改革、教育管理或教书育人等方面,能够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拥有比较独特的、符合教育发展规律的模式和切实可行的举措,并形成理论体系,能示范引领,对全区教育质量与办学水平的提升起了关键性作用,创造了较大的社会效益。
3.教育业绩特别突出,业内公认,首屈一指,具有标杆性的引领人物,其优秀事迹在市级以上的范围或媒体进行了宣传推介,在全市甚至全省教育系统有一定的影响力与知名度。
4.每六年经区人民政府“一事一议”研究确定。
(八)尊师重教先进单位或个人评选条件
长期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在捐资助学、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化解教育矛盾等方面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乡镇、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奖励工作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区人社、监察、教育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评选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自下而上,层层评议推荐。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认真履行评选推荐程序,保证推荐评选工作中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三)评选的对象要特别强调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表率作用和在实施素质教育、推进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加强教育教学服务管理、推进教育现代化、打造办学特色等方面的实际贡献,防止单纯用升学率或高分为标准评价教师的倾向,有效发挥表彰奖励工作的教育和激励作用。
(四)参加评选的单位要将评选对象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五)区教育局组织评审组根据评选对象的材料、实绩进行评审、确定、公示,经人社、监察部门核准后报区人民政府研究批准。
(六)先进个人表彰奖励情况,应记入本人档案,并作为考核、聘任、职务和工资晋升的重要依据。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其称号,收回奖牌或证书,取消获得的相应待遇。
1.在表彰奖励活动中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称号的;
2.存在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家教家养、以教谋私等师德缺失行为的;
3.存在违纪违规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触犯法律,已丧失先进称号资格的。
四、奖励标准
按照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于教师节前后对获奖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举行颁奖仪式,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宣传优秀事迹。
(一)尊师重教先进单位或个人颁发奖牌、荣誉证书等。
(二)教育工作典型:三年一度表彰奖励的优秀教师不低于1000元/人,名师、师德标兵、优秀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不低于20xx元/人。
(三)教育功勋奖:一次性奖励不低于20xx0元。
(四)教育质量优秀单位:一次性奖励不低于50000元。
五、表彰奖励时间
每年教师节前后进行表彰奖励。每三年由区人民政府召开教师节庆祝大会进行表彰奖励,其余年度由区教育局采取适当形式进行表彰奖励,如遇上级要求或周年大庆等需组织表彰奖励“一事一议”。
六、附则
本办法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更好地做好先进教师的评选工作,明确先进教师的评选条件,从而起到激励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发挥教师队伍中先进示范带头作用,树立教师典范,特从德、能、勤、绩等四方面制定学校先进教师的评选方案,具体条件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在本校教龄满一学期以上的,满工作量的专任教师和学校行政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德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参评教师须在本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一学期以上。不从事第二职业,凡从事第二职业者不得参加学校先进教师的评选。
2、有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和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坚持素质教育思想,全心全意搞好教育教学工作。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师德良好,在同事间不散布不利于学校的言论,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以大局为重,维护学校和学生利益。维护学校威信,不与家长和同事发生矛盾,与人为善。
3、凡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均取消参评先进教师资格。
(二)能
1、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有开拓进取精神,积极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学科教学改革,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所教班科班风、学风好,教学成绩达镇平均水平。
2、有较强的课堂教学管理能力,课堂纪律良好,无乱堂、无瞌睡等。
(三)勤
1、积极参加市、镇、校各级各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教研活动做到有事请假、不迟到、不早退听课节数达到增城市教育局教研室规定的标准。
2、发扬主人翁精神,爱校如家,关心学校事务,积极配合班主任(科任)、其他教师做好班管理工作和学校每项工作。积极为学校分忧解难,乐于接受分配的各项工作。
3、各种资料按时上交完成,书写良好。凡迟交和不交者,不能评为先进教师。
4、应积极参加学校或科组安排的工作,并能出色完成,凡对学校或科组工作不积极参加,不能评为优秀。
四)绩
1、教育和教学效果好,成绩显著,对全校教育质量、教学水平的提高有积极作用。每月月考、期中、期末考试所任教的学科成绩必须达到学校学期初制定的学科质量目标。
2、每月备改检查被评为优秀,在全组教师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3、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热爱学生,特别是对待后进生,要满腔热情地关心和爱护,使学生能健康地成长。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所任教的班级学科均须合格率达90%以上。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1、成立学校评选校级先进教师领导小组并制定评选方案。
2、公布校级先进教师评选方案。学期结束前,由教研组根据学校规定的优秀教师名额按1:1.5的比例提名组内优秀教师候选人,再由组内教师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
3、符合条件的教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评选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4、组织评选并确定先进教师名单。
5、公示评选结果。
四、评选要求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群众公认的原则,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评选质量。坚持条件,严格程序,充分发扬民主,真正把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一、活动宗旨
首届“安六一中好老师”评选活动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精品学校发展战略为目的,通过深入发动、发掘,大力宣传我校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严谨笃学的感人事迹,展示我校教师无私奉献、甘为人梯的高尚形象,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和良好风尚。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坚定,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成绩显着,事迹感人;深受学生爱戴和同行尊敬,让学生家长满意,享有很好声誉,为大家公认,具有一定影响力;教龄6年以上的一线在职教师。
2、优先条件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备以下条件较多的优先考虑:连续多年担任班主任工作的;获得过市优质课大赛一等奖以上奖励的;获得过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市级以上表彰的.;获得过高考单科平均分年级第一名的;获得过高考特别奖的;参加市级以上课题研究且已结题的;获得其它市级以上教育教学成果的。
3、对师德问题实行一票否决。
三、评选名额
高一、高二各推荐3名,高三本部、高三东校区各推荐5名,经学校校长办公(扩大)会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确认为首届“安六一中好老师”。其中特别优秀的,由学校推荐1-3名为第二届“皖西好老师”候选人,参加第二届“皖西好老师”(市教育局要求教龄10年以上)评选。
说明:担任班主任的教师,在所在年级部参评;授课不跨课头的教师,在所在年级部参评;未担任班主任又跨课头的教师,在较高年级参评。
四、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学校利用校园网站宣传《首届“安六一中好老师”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号召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参加首届“安六一中好老师”评选活动;各年级部结合本年级实际制订评选细则,布置首届“安六一中好老师”活动安排等情况。
2、推选申报以年级部为单位,采取年级部推选、教研组推选、学生联名推选、家长联名推选或教师自荐等形式,产生首届“安六一中好老师”候选人。候选人必须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监督。
3、年级部评选各年级部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初审后,根据评选细则评选出本年级部首届“安六一中好老师”候选人,于5月23日前上报学校。
4、资格审核学校对各年级部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复审,并择优遴选出1-3名第二届“皖西好老师”候选人。
5、公示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认为首届“安六一中好老师”,是第二届“皖西好老师”候选人的由学校上报材料。
五、表彰宣传
学校向首届“安六一中好老师”称号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为获奖教师提供每人600元奖金。在学校网站、宣传橱窗、教职工大会、市直媒体宣传首届“安六一中好老师”的先进事迹,激励广大教师奋发向上。
六、工作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社会认同。坚持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认真遴选,优中选优。
2、以事迹为基础,重点表彰奖励人民群众公认、社会影响广泛的师德先进典型和在教书育人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3、要把评选工作与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队伍管理结合起来,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将其作为加强师德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让广大教师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使评选的过程成为学习楷模、争当楷模的过程,增强广大教师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升师德师风水平。
附件1:
报送材料有关要求
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请于5月23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校办室,并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具体材料为:
1、推荐人选个人申报表(一式三份)。
2、推荐人选彩色照片电子版。要求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年级部”。同时,请提供彩色工作照电子版3-5张。
3、推荐人选简要事迹材料。对推荐人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主要事迹进行概括,字数在300-400字,要求文字简洁、事迹突出、人物特征鲜明。
4、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材料。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有细节,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要求字数在5000字以内,内容准确、生动翔实,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
附件2 首届“安六一中好老师”
个人申报表
教师姓名
任教学科
所在年级部
曾获主要荣誉称号和奖励
获奖名称
获奖时间
授予单位
备注
简要事迹材料(字数在300-400字)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规范学校骨干教师的选拔、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根据《宝山区教育局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校骨干教师的选拔方案。
一、岗位设置:
为了全面促进学校的内涵发展,学校骨干教师分为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
二、评选对象、人数和年限
1、对象:学校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已评为区骨干教师的不列入)
2、比例和人数:校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的评选比例控制在学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总数的30%左右,其中校级学科带头人控制在校骨干教师总数的15%左右。
3、年限:一年(从当年9月至次年8月)。一年考核一次,任期满后重新申报、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2、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掌握现代教育学、心理学理论,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
3、承担满教学工作量(每周不少于10节,学校行政人员兼课的,每周不少于5节)。上一学年请假累计不超过一个月。
(二)申报校级学科带头人及教学能手的教师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同等条件下班主任优先考虑)
1、具有中学一级或以上教师任职资格。
2、教龄五年以上,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3、近三年来,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具备下列条件(校学科带头人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五条;校教学能手至少应具备二条):
(1)获得区级或以上荣誉称号。
(2)在转变后进生、随班就读学生方面有典型事迹或荣誉。
(3)参加市、区级或以上课堂教学比赛获奖的。
(4)积极参加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教育教学论文获镇、区、市等第奖或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一篇及以上。
(5)教学成绩名列区中等以上或在平行班中成绩突出。
(6)所指导的学生在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类竞赛中获奖。
(7)在培养指导青年教师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
(8)所带班级获区级或以上“文明班级”称号,获所带班级在学校各类比赛中获奖。
(三)申报校级教坛新秀的教师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同等条件下班主任优先考虑)
1、教龄满一年不足五年,在本校工作满一年。
2、具有中学二级及以上教师任职资格。
3、近年来,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1)在转变后进生或培养学生特长方面取得较好的成绩。
(3)能积极承担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各类展示任务。
(4)积极参加校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教育教学论文获镇、区、市等第奖或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一篇及以上。
(5)教学成绩名列区中等以上或在平行班中成绩突出。
(6)所指导的学生在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类竞赛中获奖。
四、评选程序
1、本人申报,填写《大华中学校骨干教师申报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供反映本人工作实绩的说明材料,本人近两年内论文、论著及反映本人教育、教学、科研水平和成果的有关材料和证书(复印件)。
2、评选设考核领导小组测评(30%)、学生问卷(40%)、教代会师德测评(30%)三个环节。
3、召开校骨干教师评选领导小组会议,按照考核结果,确定各荣誉称号的人选。张榜公示三天。
5、颁发“校级骨干教师”证书。
五、职责和待遇
(一)职责
1、校教学能手与教坛新秀职责
1)加强师德修养。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2)认真学习教育理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模范执行教育法规,钻研教学业务,不断进取。制订一份自我发展方向的计划。(年初完成)
3)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承担本学科的教改示范课任务,每学年至少在学校范围内上一节校内示范课。
4)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主持校级及以上课题或是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的主要成员;任期内至少完成论文(教学能手完成)或质量分析报告(教坛新秀完成)1篇。
5)按要求参加区、市教研室组织的各类活动或相关竞赛。
6)撰写一份履行工作职责的总结,尤其突出教育教学实绩。
2、校学科带头人职责
1)加强师德修养。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2)认真学习教育理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模范执行教育法规,钻研教学业务,不断进取。制订一份自我发展方向的计划。(年初完成)
3)高质量地完成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保持较高的教学水平,每学年至少开设2节以上校级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
4)认真研究本学科本专业教育教学中的问题,主持校级及以上课题或是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的主要成员。任期内至少完成论文或教学反思2篇。
5)发挥帮带指导作用。任期内至少要带教1名青年教师。
(二)待遇:
(1)学校颁发《大华中学骨干教师证书》;
(2)校学科带头人人均每年3000元津贴;校教学能手人均每年2400元津贴;校教坛新秀人均每年1800元津贴。任期内请假(一个月及以上),请假期间不享受骨干津贴;
(3)参加进修、评先、晋级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4)在任期内未满一年,如中途调离本单位则不享受当年其余津贴。
六、考核与管理
1、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推荐评选应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通过层层选拔产生。
2、由校长室、教导处建立骨干教师管理档案,每学期对照工作职责检查履行情况。
3、建立骨干教师考核制度。骨干教师必须履行规定的职责,充分发挥骨干示范和专业引领作用。由校长室、教导处组织,由校骨干教师评选领导小组每学年进行考核。
七、校骨干教师评选和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x
八、骨干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称号
(1)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者;
(2)经查实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
(3)任期内调出本区或调离教育教学岗位、不能履行骨干教师职责的;
(4)不履行岗位职责或工作上有重大失误者;
(5)由于工作懈怠或因主观原因,给学校声誉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
(6)家长上访,经查情况属实者;
(7)日常言行和骨干教师不相称,不利于学校和谐发展者。
九、本《方案》解释权属学校行政会议。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探索教学改革,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xx
副组长:张x
成员:纪xx
二、评选范围
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兼职教师以及其他教学辅助人员。
三、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教育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工作在教学第一线,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具有突出感人的先进事迹;
3、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发挥榜样和表率作用;
4、精通教学业务,严谨治学,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实施素质教育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5、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成果丰硕,得到所在单位、学生、社会一致认可和赞誉;
6、近3年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优秀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7、教师业务考试成绩在合格以上,优秀等次在评选过程中可适当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1)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
(2)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3)病假、事假累计超过5天以上(含5天,55周岁以上教师病假、事假超过7天)者或有旷工行为者;
(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者;
(5)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四、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
申请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好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和参评材料交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资格审查公示
学校审查确定参评人员,并公示参评人员名单。
3、初评
(1)测评: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
进行综合测评。
(2)按照评分细则评分。
(3)确定初评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和有关材料报评选领导小组。
4、审查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
5、公示
将评选结果在我校师生中进行公示。
五、奖励办法
(1)优秀教师每期评选一次。
(2)优秀教师获得者,学校授予“新西小学优秀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3)优秀教师获得者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4)学校从当年的校级优秀教师中推荐参加区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骨干教师等评选。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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